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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從4月21日起發放新生兒生育獎勵金,每胎補助新台幣2萬元,並可追溯自今1月1日出生的新生兒。
申請條件:
民政局表示,100年度生育獎勵金補助對象為100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兒,每胎補助新台幣2萬元、雙胞胎新台幣4萬元、
三胞胎新台幣6萬元,依此類推,且父母符合下列資格:
(一)母或父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以上。
(二)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10個月之未婚婦女。
(三)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,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,且生父設籍符合第1款規定。
申請辦法:
新生兒於獎勵金公布實施前出生者,且符合發放資格,各區戶政事務所將以公文及電話,通知家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申領事宜。申請人,
也可至新北市戶政服務網(http://www.ris.ntpc.gov.tw)及各戶政事務所網站下載申請書。
別讓自已的權利睡著囉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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